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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的通知

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科创局、科才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实施,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南京市优秀专利评选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南京市优秀专利奖,设发明专利优秀奖不超过30项实用新型优秀专利奖不超过20项外观设计优秀专利奖不超过5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专利权人注册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南京市优秀专利奖评选

(一)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专利权,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被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五)未获得过南京市优秀专利奖、江苏省专利项目奖和中国专利奖。

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项目评分细则见附件5。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人)登录“南京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58.208.60.213:8081/nbsgd/jsip_pms/main/login.html)自行注册申报账号。

(二)申报单位(人)通过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后,进入“项目申报”栏目,选择“2021年度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点击“新增”,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

(三)申报单位(人)根据《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附件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上传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共有专利权人申明、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相关证明文件等)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30M,通过系统上传后,在线提交审核。

(四)涉及多个专利权人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人)还需提供一份《共有专利权人申明》(附件3,纸质件,需盖章)。

(五)申报单位(人)另提供一份与在线申报项目内容一致的纸质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按序装订,胶装成册),交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六)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系统分配的账号和登录密码登录系统后,对本区参评项目的参评资格、在线填报材料等进行区级预审。账号和登录密码将会分别发送至各区(开发区)负责专利奖项目申报的管理员。

(七)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区级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的项目,直接在线提交至市级预审。对资料与实际不符、纸质件申报材料与网上电子申报材料不一致的,通知申报单位(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二)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三)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


附件:

1.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书

2.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附件材料清单

3.共有专利权人申明

4.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基本信息一览表

5.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项目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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