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政策适用100问第一期——初创企业5问
01
初创期科技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有什么政策支持?
答:初创科技型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市区(园区)共同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自获利年度(自2018年起计算)起,三年内对本市经济发展贡献全部奖励企业。
02
申报南京市初创期科技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答: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市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奖励年度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三)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6年1月1日后成立);
(四)申报奖励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03
初创科技型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如何申报?
答: 无需企业申报。2019年起,初创科技型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政策对象实行认定制,根据税务部门管理数据,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和市税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并审核南京市初创科技型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企业名单和奖励金额,并经由各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以及相关企业确认后进入公示程序。
04
申报南京市初创期科技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的工作流程有哪些?
05
南京市初创期科技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市科技局唐 庄 (025)68786259
市财政局曾 程 (025)51808759
市税务局孙建忠 (025)8457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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