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①申报单位(申报人)需先在“宁企通”平台(//nqt.nanjing.gov.cn/)激活企业账户并登录,填报申报项目类别相对应的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报账号可实时查询项目申报进度。②申报单位(企业管理员)仍旧登录原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49.65.0.222/)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③项目主管部门(区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④市级部门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9:00,截止时间(第1条①②③)为2022年10月31日17:00,逾期无法提交或推荐;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在宁举办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支持申报书》(“宁企通”平台下载)。
2.申报补充材料:包括活动总结、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相关活动经费报告、有关支出票据(复印件,原件备查)等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申报书封面、项目信息表、申报书、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平装),按要求签章齐备,由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连同《企业在宁举办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支持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至njkjjghc@163.com)统一报送。申报单位应配合做好有关审计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信用管理办法》(宁科规〔2021〕1号)有关要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在项目申报、立项及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准则,执行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2.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须按照《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未经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项目申报,视为无效。
3.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信用管理办法》《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实施不正当请托手段获得项目立项的,将撤销计划项目立项,收回市拨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