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为企业创新载体建设、“1650”产业体系协同攻关、创新产品首购首用等3类。每类项目每家企业限报1项,往年已入选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要求为2024年启动实施的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原则上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产能扩充等投资类项目不得申报。
(一)企业创新载体建设类。围绕提升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研发平台创新能力,加快完善企业研究开发、仿真设计、实验验证、检验测试、中试放大等工程化研究条件,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促进企业技术水平提升。
(二)“1650”产业体系协同攻关类。以产业链核心技术、关键装备的自主可控和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瞄准重点产业链短板弱项,集聚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着力解决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技术瓶颈问题和质量难题,提升产品可靠性,开发一批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装备。
(三)创新产品首购首用类。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项目,大数据和区块链创新、车联网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换电重卡,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应用项目。该类项目由产品生产企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