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政策适用100问第二期——促进长三角4问
01
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的支持对象是哪些?
答:支持对象为在我市从事科技创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单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从事以下科技服务业务。
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动的调研咨询。
举办以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研合作、科技项目融资或产业协同等对接活动或培训活动。
牵头组织技术攻关联盟等。
从事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02
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的支持内容是哪些?
答: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合作活动是指为解决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需求(需求侧),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的需求侧调研、供给侧调查、平台搭建、交流讲座、对接辅导、路演展示、跟踪问效等工作。
03
申报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项目流程是怎样的?
答: (1)市科技局围绕本市主导产业或其细分领域、产业链条,发布申报通知
(2)第三方机构申报,制定活动方案
(3)市科技局对接意向申报单位,会商活动组织内容和方式,了解第三方机构资质和能力。
(4)市科技局择优明确入选的第三方机构,并签署合同。
(5)第三方机构应在活动结束后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6)市科技局根据合同明确的目标和成果,对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7)市科技局依据评估结果给予第三方机构支持。
04
申报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项目咨询电话?
答: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司马力 (025)6878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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