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照《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规范》(附件1)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培育工作,负责本地区平台企业申报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
(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江苏省信息消费优秀平台申报书》(附件2),连同附件材料报送所在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电子版及两份纸质材料)。
(三)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出具推荐意见,于9月26日前将推荐函与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及两份纸质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推荐项目组织评审,并将评审通过项目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选江苏省十大信息消费优秀平台。